关于征集2017-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学校项目库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2017-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36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总体工作部署,教务部负责2017-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学校项目库的征集工作,现将项目征集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申报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在申报项目时,要从全局出发,结合学院十三五规划,充分考虑各专业实践能力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做好本科实验教学长远规划,按照课程建设和实验平台建设要求,在对现有实验室建设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科学论证,根据轻重缓急,梳理实验教学条件建设项目。
二、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的主要范围
1、改善实验教学基础薄弱,教学基本支撑条件不足、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或者难以共享的项目;
2、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增开创新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方面具有前瞻、特色和长效的项目。
对于结合评估、认证的项目、学生受益面大的基础实验教学建设项目、联合共建共享的公共平台建设项目、新建专业实验教学项目,将优先考虑。
三、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设备购置相关要求
1、购置对象
设备购置对象包括: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实践的仪器、图书、文献资料、数据库资源、教学软件等。
2、设备购置项目申报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
(1)定制或委托第三方开发设计软件的项目从严把握。
(2)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低值存储设备不予支持。
(3)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相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硒鼓、墨盒、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量杯、烧瓶等低值、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不予支持。
3、设备购置标准
设备购置应以满足教学、实验基本需求为标准,鼓励购置国产设备,严格控制购置高精尖设备和进口设备。需要采购进口设备的,需要证实国产无相关设备或者设备达不到教学科研需要,校内专家组需要对设备进行专门论证,对品牌、型号以及购买后的受众面、使用率和维护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论证。
原则上不支持购置大金额的单台套设备。如教学确有需要,对于单台套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参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教〔2004〕33 号)文件执行,需要详细说明购置设备的绩效目标、设备功能、各项技术指标、有无相应的技术队伍及支撑保障条件、使用效率、共享性如何等指标,还要考虑后续的运行经费的保障情况。
4、相关性
购买的设备必须是与申报项目有紧密关系的,而且要达到一定的使用率。
四、材料填报相关要求
1、本次征集目的为补充部分项目,已进入16-18年项目库的,如不需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则不用重新申报;如需调整,则要重新报送,并对调整内容进行重点说明。
2、请各单位在填报时科学编制,合理排序。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和外部政策环境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对计划实施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文本,具体见附件。
3、学校将于6月底前将材料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打印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部教学办公室(2#行政楼319室),电子版发送到liping@hfut.edu.cn,过期将不再受理。教务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排序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报送至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62901482,联系人:李平 张琼林
教务部教学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