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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3校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2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各位老师,学院各部门:
        学校秋季田径运动会将于2013年10月24日至26日在屯溪路校区西操场举行,已将2013合肥工业大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在校园网上发布,为了使我院广大教师及时熟悉竞赛规程和各参赛组运动项目,现将本竞赛规程转发如下,希望我院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本届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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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22日
                                                  2013年合肥工业大学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24-26日,屯溪路校区西操场。
二.参赛单位和组别
(一) 教工组:各院、机关党委、校直各处级单位。
(二) 领导组:处(院)领导。
三.竞赛项目
(一)教工青年男子组(6项):
1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
(二)教工青年女子组(6项):
1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三)教工中年男子组(6项):
1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5KG)
(四)教工中年女子组(6项):
1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五)教工老年男子组(6项):
800米、1500米、立定跳远、铅球(4KG)、实心球投准、实心球双手前抛
(六)教工老年女子组(6项):
400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3KG)、实心球投准、实心球双手前抛
(七) 院处领导:4×100米接力(记录名次,不计入总分)
四. 报名办法:
(一) 报名:各参赛队应报领队1名,教练员1人。
(二) 报名办法和时间:10月9日下午16:00在体育部会议室召开各单位领队、教练员会议,10月16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填写清晰的报名单(附电子档),各代表队须准备不超过100字的入场解说词,随报名表一并交体育部健身活动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2901529,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三) 报名条件:凡我校正式教职工(不包括临时工),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五. 教工组按年龄分组报名:
(一) 教工青年男子组:40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 教工青年女子组:36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 教工中年男子组:40-50岁(1963年10月1日至1973年9月30日)
(四) 教工中年女子组:36-48岁(1965年10月1日至1977年9月30日)
(五) 教工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196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六) 教工老年女子组:48岁以上(1965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 各单位教工每人限报3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不可跨组
别参赛。
(二) 参加全能比赛的运动员只可兼报接力。
(三)  各院、处须报四名院级领导(男女不限)参加领导组接力。
(四) 号码布: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上场,否则一律不准参加比赛。运动员的号码布由各单位自备,每个运动员两块(佩带于胸前、后背)。规格:高17cm、宽25 cm。教工组白底黑字。
(五) 检录(赛前控制中心)
每项目开始前,参赛运动员本人必须接受检录,一般检录时间规定为:径赛提前25分钟,田赛提前30分钟。
(六) 竞赛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七) 比赛参照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 按各参赛队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教工组录取混合团体前8名。
(二) 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教工组各项目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实际报名不足8名时,递减1名录取名次,按上限计分;如实际报名不足4人时,该项目取消;接力和全能项目加倍计分。
(三) 破纪录(包括全能项目中的单项)分别加破纪录分。破校纪录加7分,破省高校纪录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纪录几次,只能按最高档次加分一次,但作为大学生确定的成绩必须由在校的普通本科生、专科生或研究生所创造(成人教育学生破纪录,不能作为正式纪录申报或确定,无物质奖励,但上述加分的规定正常适用。)。
(四) 竞赛纪律规定:
1、 运动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经大会资格审查组认定,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赛前取消资格的,不予补报;赛中取消比赛资格的,取消该运动员所得名次和成绩,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20分,该项目下面的名次依次递补;赛后取消比赛资格的取消已取得的所有名次和成绩,追回已发的奖品,扣除该单位的团体总分20分,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在大会通报批评。
2、 对比赛成绩判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在该项目赛后半小时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予受理。如胜诉,其所交纳的申诉费如数退还;败诉则不退还。
3、 对违反竞赛纪律的处理由资格审查组执行。凡涉及违反竞赛纪律而被取消资格、名次、成绩的运动员,由本单位领队向大会作书面说明,通报全校。
4、 教工组凡参加比赛,有成绩但未获得名次者在该单位团体部分里加
0.5分,无正当理由未参赛者,则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1分。
(五) 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如遇积分相等,则破纪录档次高者和同档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六) 教工团体前八名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
(七)  破纪录的运动员均给予纪念奖。
(八) 颁奖仪式:
      各项目比赛结束后,即由有关领导对本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进行颁奖。
(九) 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12个单位(学生6队、教工6队),学生运动员每单位推荐男、女运动员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 开幕式、闭幕式
     为使运动会开得热烈、精彩,届时,学生组将按报名先后排序入场,逐队经过主席台接受检阅。队形要求:各代表队每队七列排列,不少于28人,超出人数不限。入场时,各队队前中间为领队,两边为教练员在引导员的引导下按入场顺序有序入场。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大会竞委会。
 

                                                  合肥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Ο 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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