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2]147号)、《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2〕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已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等在职博士研究生。
2、硕博(本硕博)连读生自转为博士生以后参与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等级标准
参见《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见附件二)所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等级标准。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三)后,交由导师填写奖学金评定推荐意见,并于9月10日前,将《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交至管理楼2414办公室(谢老师处)。
2、由学院组织审核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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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doc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