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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9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研究生培养处与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请考核对象内所列的博士生、硕博生尽快与各所联系人联系!   

                                关于开展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

为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本学期继续对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中期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规定说明如下:

  1、考核对象:本次考核以2006级全体博士生和硕博生为主;同时,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对于2006级以前、没有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没有完成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博士生,仍然可以参加本次综合考核,考核成绩有效。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考试、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课程学习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中期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研究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或从研究生培养处网站下载《博士、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硕博生还需领取《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研究生培养处网址:http://www1.hfut.edu.cn/organ/pyc/ch/
  3)研究生参加相关笔试、面试,并填写相关表格;
  4)研究生将填写完整的的《博士、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表》、《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笔试试题、笔试答卷、口试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5)各学院将所有考核材料报研究生培养处培养办公室审批备案。

  4、时间安排:学院考核时间4月21日~5月30日;学院上报材料时间6月2日~6月9日。

  5、关于专业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
  1)专业综合考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3~5名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负责实施。考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考试小组其他成员必须由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专业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部分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业务课的内容。口试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等作书面和口头的汇报。其中笔试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3)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表示,所有考试材料,包括笔试试题、试题答卷、口试记录等内容,连同《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一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本次中期资格综合考核是允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核博士生与其它年级一起进行补考核的最后一次。从2009年开始,不再允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核的博士生与其它年级博士生一起进行补考核,同时不允许进行后续培养环节。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对本院博士生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通知所有未进行中期综合考核的博士生参加考核,同时提醒本院博士生导师督促所指导博士生进行中期资格综合考核。
  2)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做博士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将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取得博士生资格,并从第四学期起享受博士生待遇;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并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同时,需按照签署的《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附:中期考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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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考核.rar

培养办
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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